强迫症(obsessive emotion)是焦虑症的一种,在某种场合下,强迫症患者出现一种明知与实际相违背的念头,却无法控制自己的意念,这种情况久而久之,便会同时产生焦虑情绪。国外1980年报道,强迫症的发病率为0.1~0.3%;强迫症的症状有哪些?临床表现主要是在思维、情绪、意向和行为等方面表现出强迫症的症状。
(1)强迫观念:明知某些想法和表现,如强迫疑虑、强迫对立观念和穷思竭虑的出现是不恰当和不必要的,却引起紧张不安和痛苦,又无法摆脱。
(2)强迫情绪:出现某些难以控制的不必要的担心,如担心自己丧失自制会做出违法、不道德行为或精神失常等。
(3)强迫意向:感到内心有某种强烈的内在驱使力或立即行动的冲动感,但从不表现为行为,却使患者深感紧张、担心和痛苦。
(4)强迫动作:患者屈从或对抗强迫观念而表现出来的重复进行的动作或仪式行为。
(5)强迫回忆:反复回忆曾经做过的无关紧要的事,虽明知无任何意义,却不能克制,非反复回忆不可。如地震后,很可能会有返回反复的回忆,这就是强迫症。
强迫症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。以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有意识的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为特征,患者明知强迫症的症状的持续存在毫无意义且不合理,却不能克制的反复出现,愈是企图努力抵制,反愈感到紧张和痛苦。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性动作为主要表现,虽精神痛苦显著缓解,但其社会功能已严重受损。如果强迫症的症状严重的,建议在心理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抗焦虑药物.